为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,提高设备使用效率,保障科研、教学等工作有序开展,现将仪器设备预约使用相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预约方式
所有需要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,须通过本单位指定的预约系统进行线上预约。未经系统预约,任何人不得使用仪器设备。
二、预约转让限制
已成功预约的时间段仅限预约人本人使用,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预约时间转让或转借给他人。一经发现,将取消双方当次使用资格,并视情节暂停预约权限。
三、取消预约
如因故无法按时使用已预约的仪器设备,应至少提前2小时在系统中取消预约,以便其他有需要的人员使用。未按时取消且未到场使用的,视为违约。
四、严禁私下联系
任何人不得私下联系老师或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安排使用仪器设备。所有使用安排必须通过预约系统统一管理。违反此规定者,将取消其预约资格。
五、违约处理
连续两次预约后未使用(含未按时取消预约),且无正当理由的,将取消其预约资格,【如需恢复使用资格,须提交书面说明并经实验动物中心审批】。
六、其他说明
1. 使用仪器设备时,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使用后做好登记及清洁维护工作。
2. 如遇设备故障或紧急情况,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,但不得以此为由私下占用非预约时段。
3. 本说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实验动物中心所有。
请广大使用人员自觉遵守,共同维护良好的设备使用秩序。
实验动物中心
2026.4.23